杭州萧山区法律咨询
法律热线:
首页
律师介绍
聘请律师须知
刑事动态
[王玥律师]办案动态
[王玥律师]成功案例
[刑事案件]业务范围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手机:
4006686166
4006686166
邮箱:
2851289666@qq.com
地址:
站内搜索
[王玥律师]成功案例
萧山刑事律师 王玥律师承办的强奸罪当事人被免予起诉
萧山刑事律师 王玥律师承办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获缓刑
萧山刑事律师 王玥律师承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上诉成功案例
萧山刑事律师 王玥律师承办故意杀人案上诉改判案
萧山刑事律师 王玥律师承办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获缓刑
萧山刑事律师 王玥律师承办非法采矿罪被告人获缓刑
[王玥律师]萧山刑事律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
[王玥律师]黄XX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缓刑
[王玥律师]陈XX故意伤害案被成功撤案
[王玥律师]萧山刑事律师成功案例聚众斗殴案获轻判
更多
当前位置
首页
>>
律师文集
>>
法律法规
刑法:死刑的适用范围
发布时间:
2018年1月6日
杭州萧山区法律咨询
刑法:死刑的适用范围
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,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。
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
1.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(武汉会议)
2.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
3.撤诉状(法人或其他组织撤回上诉时使用)
4.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适用标准研究
5.死刑怎样执行?
首页
|
关于我们
|
专长领域
|
律师文集
|
相册影集
|
案件委托
|
人才招聘
|
法律咨询
|
联系方式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All Right Reserved
杭州萧山区法律咨询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
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
4006686166 网站支持:
大律师网